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宁波倍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倍润”)通知,宁波倍润董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张坚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宁波倍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先生不再属于宁波倍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宁波倍润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马学军先生和宁波倍润将各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出具的承诺,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承诺,其中,马学军先生通过宁波倍润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其直接持有股份的要求执行。
●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马学军先生和宁波倍润若减持公司股份,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减持的规定,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公司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马学军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经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以及《指引》第十八条的规定,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办法》及《指引》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马学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倍润还应当在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办法》第八条、第十条和《指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倍润的通知,宁波倍润股东张坚妮女士等23名股东(以下简称“一致行动股东”)已于2025-08-02签署了《宁波倍润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该23名股东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且合计持有宁波倍润股份比例为51.28%,并约定一致行动股东若不能就宁波倍润股东会及其他相关主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时均应按照张坚妮的意见作出决定。宁波倍润已于2024年12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宁波倍润董事(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坚妮女士,马学军先生不再担任其执行董事职务。前述协议签署后,张坚妮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宁波倍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先生不再属于宁波倍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宁波倍润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构成及解除相关情况
(一)一致行动关系构成的情况
宁波倍润为公司法人股东,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除直接持有公司68.1944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79%外,未开展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马学军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马学军持有宁波倍润40.22%的股份并担任宁波倍润执行董事,因此其被认定为宁波倍润实际控制人,与宁波倍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情况
宁波倍润于2024年12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宁波倍润董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坚妮女士;宁波倍润股东张坚妮等23名股东于2025-08-02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股东合计持有宁波倍润股份比例为51.28%,张坚妮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宁波倍润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马学军与张坚妮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宁波倍润的决策过程中分别按照各自所持股权独立行使表决权,无法相互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同日,马学军先生出具《关于宁波倍润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确认函》确认:本人并非宁波倍润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未参与宁波倍润的日常经营管理,也未通过任何途径对宁波倍润的经营决策产生决定性影响;本人与宁波倍润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安排、协议控制或其他安排)的实际控制关系;本人现在及未来将不会以任何方式谋求宁波倍润的实际控制权。
综上所述,宁波倍润出现了实际控制人变化的情形,实际控制人由马学军先生变更为张坚妮女士。因此马学军先生与宁波倍润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控股权和实际控制权的归属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影响马学军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三、一致行动关系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控股权益变动情况
一致行动关系变动前与变动后,马学军先生的控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马学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675,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443%;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马学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993,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508%。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马学军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不触及要约收购。
五、其他说明
(一)上述一致行动关系变动事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办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述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马学军先生和宁波倍润将各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出具的承诺,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承诺,其中,马学军先生通过宁波倍润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其直接持有股份的要求执行。
(四)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马学军先生和宁波倍润若减持公司股份,仍将严格遵守《办法》《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减持的规定,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公司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马学军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经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以及《指引》第十八条的规定,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办法》及《指引》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马学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倍润还应当在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办法》第八、十条和《指引》第六、七条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8-02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08-02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08-02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08-02
至2025-08-02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赫廷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日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倍松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倍润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董监高及与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08-02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玲玲、李花
联系电话:0755-82073336-8184
邮箱地址:ir@breo.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8-02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08-02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08-02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40元,共计募集资金422,234,000.00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1,556,3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0,677,62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08-02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67,205.9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14.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以及节余的基本情况
公司“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度建设完成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已履行募投项目结项流程并做信息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08-0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留存募集资金专户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截止2025-08-02,公司“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合计节余2,551.22万元,结项后继续留存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围绕主营业务,合理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的计划。
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2025-08-02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议案》,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面向实感交互智能的传感器矩阵搭建与应用研究。新项目内容详见“(三)新项目具体情况”。为确保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安全,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原“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新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将直接由原“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划拨使用款。公司将继续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新项目具体情况
1、新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公司以“伙伴成长幸福,人类轻松健康”为使命,确立“四位一体”的战略框架,形成“智能硬件+速效按摩服务+健康AI+泛健康生态”的多元化业务矩阵。通过二十余年技术沉淀,构建起覆盖“预防-检测-干预-管理”的全周期健康管理体系,实现了从单一按摩器具制造商向健康科技生态服务商的战略升级。
作为便携按摩器行业的首创品牌,公司深耕产品探索与创新 25 年,在技术战略方向上,始终以 “中医×科技” 为双轮驱动核心。依托这一理念,公司逐步通过赋予产品自主感知、认知决策及身体互动能力,实现真正拟人化的健康干预,并打造 “科技产品 + 速效按摩服务” 的全新生态。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化“中医×科技”的双轮驱动战略,重点发展以下技术方向:
1)实感交互智能:让设备具备更自然的人机物理互动能力;
2)情境感知计算:实现基于用户身体状态和环境变化的自主调节;
3)运动智能控制:突破精密仿生按摩的柔顺控制技术。通过智能技术的深度整合,我们将打造新一代“有手有眼会思考”的智能健康伴侣,重新定义人机协同的健康养护模式,巩固在智能健康硬件领域的技术领导地位。
本着上述重点发展方向,公司拟将信息化结余资金投向于“面向实感交互智能的传感器矩阵搭建与应用研究”,以逐步取得核心技术上的进一步突破。项目情况如下:
1.1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面向实感交互智能的传感器矩阵搭建与应用研究
● 项目周期:2025年7月-2027年6月(2年)
● 总投资额:3,000万元人民币
● 技术领域:智能传感器、实感交互智能算法、健康监测与交互系统
1.2 项目目标
本项目聚焦于面向实感交互智能的传感器矩阵搭建与应用研究。通过搭建多模态传感器矩阵(包括搭建或优化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运动传感器、生物电传感器等),实现压力、温度、运动、生物电等多维度数据的精准采集。同时,开发适配实感交互智能的算法,以达成环境感知、用户行为预测以及个性化健康服务等功能。最终,将所搭建的多模态传感器矩阵与开发的实感交互智能算法,全面应用于倍轻松新一代智能健康产品中。借此进一步提升产品的交互性与智能化水平,为用户带来更优质、智能的健康产品体验,助力倍轻松在智能健康领域开拓新的市场优势。
2、新项目必要性分析
2.1 市场需求驱动
健康消费需求转变:用户需求已从单一功能转向智能化、个性化需求。
行业竞争压力:头部企业加速布局智能传感技术,倍轻松需通过技术壁垒巩固市场地位。
2.2 技术趋势适配
实感交互智能:下一代AI的核心方向,强调智能体通过传感器与环境实时交互,与倍轻松“物理接触+智能服务”的产品逻辑高度契合。
多模态传感融合:单一传感器已无法满足复杂场景需求,矩阵化传感器可提升数据精度与场景适应性。
2.3 企业战略需求
产品线升级:当前便携按摩器行业以机械传动为主,缺乏动态感知能力;倍轻松拟通过传感器矩阵实现“感知-反馈-优化”闭环,打造差异化竞争力。
数据价值挖掘:用户健康数据可反哺产品优化,并为增值服务(如健康管理)提供基础。
3、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3.1 技术可行性
技术基础:倍轻松已积累多年智能硬件开发经验,拥有成熟的压力传感、生物电检测技术。
合作资源:与中科院深圳先进院、中国航天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合作,联合攻关实感交互智能算法。
供应链保障:相关头部传感器供应商已纳入倍轻松供应链体系,确保量产稳定性。
3.2 经济可行性
成本可控:传感器模组规模化采购可降低单件成本。
政策支持:符合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智能健康设备创新”方向。
3.3 实施风险与对策
技术风险:多传感器数据融合算法开发难度高。
对策:引入AI专家团队,采用模块化开发分阶段验证。
市场风险:用户对新功能接受度存疑。
对策:通过预售、体验店推广教育市场,提供免费试用期。
4、新项目的预计收益
4.1 直接经济效益
产品溢价:预计搭载传感器矩阵的新品定价能够得到有效提升,能够实现销量增加。
成本节约:通过精准健康数据分析,降低用户误操作导致的售后维修成本。
4.2 长期战略收益
技术壁垒:形成多项核心专利,抢占实感交互智能健康设备技术制高点。
数据资产:积累百万级用户健康行为数据,为AI模型训练及增值服务提供支撑。
品牌价值:确立“智能健康技术领导者”形象,提升高端市场份额。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08-02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面向实感交互智能的传感器矩阵搭建与应用研究”项目。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有利于改善公司产品研发创新,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关于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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